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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云南省關于推進公立醫療機構按病種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1-22 15:31:27

            各州(市)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級各公立醫療機構: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三部門《關于推進按病種收費工作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68號)以及云南省物價局等四部門《關于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實施意見》(云價收費〔2017〕114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進我省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逐步擴大按病種收費范圍,引導公立醫療機構加強管理、規范醫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上漲,減輕患者負擔,結合實際,選擇了100個病種實施按病種收費,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按病種收費及收費標準
            按病種收費是指公立醫療機構在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以病種為計價單位向患者收取費用。
            按病種收費標準包含患者住院期間所發生的診斷與治療等全部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范化診療最終達到臨床療效標準出院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檢查檢驗、護理以及床位(普通床位)、藥品、醫用耗材(含植入材料)等各種費用。
            按病種收費標準實行最高限價管理,并按公立醫療機構級別實行差別化價格,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執行一類價格,其他公立醫療機構執行二類價格。六周歲及以下兒童在規定的按病種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上浮不超過20%。
            二、按病種收費標準實施范圍
            我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凡主要診斷、主要操作符合實行按病種收費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及自費患者應納入按病種收費范圍。實際發生住院費用低于按病種收費標準70%的,費用按項目收費與患者進行結算。
            三、相關要求
            (一)價格主管部門應根據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成本變化及執行情況對按病種收費標準實行動態調整,并加大對按病種收費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二)衛生計生部門應結合實際完善按病種收費的臨床診療技術規范,督促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加強臨床路徑管理,制定進入和退出按病種收費的工作機制,并將按病種收費納入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體系。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做好按病種收費和付費改革的銜接,綜合考慮醫?;鸪惺苣芰蛥⒈H藛T負擔水平等因素,通過與醫療機構進行談判協商,合理確定病種的醫保付費標準,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
            (四)各公立醫療機構要認真組織實施按病種收費工作,完善臨床診療路徑管理,建立健全實施按病種收費的進入和退出機制,在實施按病種收費時及時告之患者,確?;颊咧闄?。建立按病種收費的申訴、投訴溝通渠道,并落實責任制,確保按病種收費工作的順利實施。
            四、本通知自2017年12月30日起執行?!对颇鲜∥飪r局 云南省衛生廳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按病種收費試點工作的通知》(云價收費〔2011〕86號)同時廢止。

            相關附件
            云南省公立醫療機構腔隙性腦梗死等100個病種收費標準.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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